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四个强化”提升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
今年以来,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开拓创新,以“四个强化”助力案件管理现代化和法律监督质效“双提升”。
强化服务意识,推动工作实效化。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了解各部门的工作需求,统筹收集全院在系统应用中遇到的问题,案管人员保证随叫随到,现场教学、手把手帮助,现场解决不了的,及时向市院案管部门或运维中心请教帮助解决。通过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协调工作,形成各部门“遇到问题找案管”的共识和习惯,良性互动确保工作实质化推进。
强化责任意识,促进管理规范化。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少数”既办案又管案的双重责任,形成“关键少数”抓好责任范围内业务数据的分析调度、案件管理部门抓好对个案和类案的流程监控、业务部门抓好案件质量的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案件管理规范化水平。
强化内部协调,助力办案规范化。在强化服务的基础上,根据流程监控获得的信息数据,按月对案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通过通报制度,全面反映各业务部门办案数量及进展、律师接待、文书公开等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案件流转提供有力保障。
强化职能定位,实现工作精细化。找准职能定位,细化岗位分工。设置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管理、案件统计信息管理、业务信息化管理四个工作岗位。将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等十余项具体职责分配到相应的工作岗位,通过权责定位,案管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在监督管理中为业务部门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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