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11月27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要求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根据指导意见,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