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天津证监局

11月18日,天津证监局发文称,经查,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狮子林大街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首先,是个别员工在从业期间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营业部未将其实际使用的手机号纳入监测,未充分防范其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行为。其次,是存在向《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并为投资者提供多人拼凑等满足合格投资者要求的便利的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狮子林大街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天津证监局也发文指出,迟伟在狮子林大街营业部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迟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