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发生,守护师生的“盘中餐”,近日,怀安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辖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边检查、边指导、边督促、边规范、边宣传”的方式,对校园食堂经营主体资质、食材采购贮存、进货台账、加工操作流程、厨房卫生情况、食品留样、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重点核实了原材料来源、工作区卫生等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地方现场反馈并提醒整改,谨防过期食品、不安全食品流向餐桌,并就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卫生标准等方面作出了要求,力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守护师生“盘中餐”。

通过此次检查,怀安县检察院既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又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等领域的检察监督职能,为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