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康保县人民法院通过探索建立判后告知履行、执前督促工作、正向评价及惩戒等工作机制,集中力量解决执行领域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前端预防,建立判后告知履行机制。为提升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速度,确保生效裁判文书高效执行,康保法院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建立了判后告知履行机制,将履行告知义务前移至审判程序。承办法官在送达生效法律文书时,一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将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写入法律文书,向当事人释明在执行程序中面临的法律风险,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

源头治理,建立执前督促工作机制。康保法院聚焦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等重点环节,探索建立“执前督促+和解”新机制,设立执前督促窗口,成立执前和解工作室,采取一个工作室、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执行干警、一名书记员和一名律师的“五个一”团队模式,通过释明法条、厘清义务、告诫后果及财产保全等方式,将更多执行案件化解在立案阶段。截至今年6月底,该院通过执前督促机制成功促使34案50人自动履行,执行到位294.68万元。

刚柔并济,建立正向评价及惩戒机制。对于主动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经其申请,康保法院会为其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对已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封,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和社会评价,引导当事人从“要我履行”转为“我要履行”;把自动履行与提升信用评价挂钩,将《自动履行证明书》或信息推送至市场监管、税务机关等信用信息平台,使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获得高品质的社会信用评价。同时,该院对自动履行的当事人及时屏蔽其涉及案件相关的数据信息和依法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帮助其恢复信用、获得信用激励。对于经执行立案前充分告知和释法明理仍拒绝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该院及时将案件移送执行程序,加大执行力度,依法运用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外发布诚信“红黑榜”,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执行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