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长城《司法保护令》,并在大境门、青边口长城树牌公告。这是张家口市法院发布的首份长城《司法保护令》,是创新生态司法保护的又一有力举措。

张家口是中国长城修筑最集中的地区之一,有“历代长城博物馆”美誉,其中大境门系万里长城四大关口之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对象。据统计,张家口境内修筑长城总长度达1804.846千米,现存可辨长城遗迹累计长1334.607千米,修筑或沿用年代分属战国、秦、两汉、北魏、北齐、唐、金、明等朝代。为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司法保护令》根据文物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制发,围绕古长城保护提出“八项严禁”,包括严禁在长城上刻画、涂污、故意损坏长城砖石和夯土等行为;严禁取土、取石、取砖;严禁在长城本体种植作物、苗木,在长城保护范围密集、覆盖性种植对长城本体造成挤压或者破坏的苗木、植被;严禁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采矿、采砂、采石、取土、倾倒矿渣或者建筑垃圾、大规模挖掘等活动等。

市中院环保庭相关负责人表示,长城是中华民族的重要象征、民族精神的重要标志,加强长城保护,规范长城利用,发掘长城价值,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要求。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