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双十二”提示
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双十一”“双十二”提示
网络促销要合规 发现侵权行为可举报
近日,各大电商平台已陆续开展“双十一”“双十二”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网络集中促销合规经营的提示》,进一步规范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促销期间,各网络交易平台要把好准入关,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促销活动进行监控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网络经营者要如实发布信息,明晰促销规则,不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打折信息误导消费者;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方式进行促销;促销广告应明示优惠活动规则,如商品或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赠品等;不得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虚构点击量、关注度等流量数据,以及虚构点赞、打赏等交易互动数据;禁止销售违法违禁商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特定商品;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借机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要保证其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网络交易平台要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督,加大对主播的身份认证、资质审核等工作力度。对直播内容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提示指出,网络平台要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执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相关规定,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不得采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剥夺消费者的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权利。
沧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加强网络交易市场巡查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监督,如发现网络交易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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