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
石家庄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
加强对平台企业规范用工指导
日前,石家庄市人社局印发《石家庄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加强对平台企业的规范用工指导,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全市新业态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石家庄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明确,新业态企业与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外。新业态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鼓励双方签订书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新业态企业应进一步完善休息制度。对于网络餐饮、网络约车、快递物流等涉及交通安全的新业态行业,新业态企业应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设置强制休息规则,在当日累计工作4小时后,应积极鼓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醒劳动者休息。网络餐饮平台对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的,20分钟内不再派单,防止因连续作业造成事故隐患。
新业态企业应当就工资支付、劳务费结算等事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新业态企业使用全日制和劳务派遣劳动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企业参保办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持续推动新业态企业工会组建,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切实强化新业态就业群体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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