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四川证监局

11月27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李某彦于2015年5月11日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所管理“信澳匠心臻选”的基金经理,自2020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所管理“信澳周期动力”的基金经理。

李某彦在任期间,负责上述两只公募基金产品的运作计划、实施、追踪、调整和投资指令的下达,并对所辖基金运作中涉及的交易行为负责,知悉其所管理的信澳基金组股票交易等未公开信息。

四川证监局指出,李某彦与张某程关系密切,张某程知道李某彦公募基金经理身份。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间,李某彦向张某程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信澳基金组交易“迈得医疗”“金一文化”“洛阳钼业”“太钢不锈”“圣龙股份”“中触媒”“润禾材料”“拓尔思”8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

2023年8月31日,李某彦在微信聊天中向张某程泄露信澳基金组交易“中国卫星”“中国卫通”2只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张某程从事相关交易。同日,张某程控制使用“张某程”中信建投证券账户同期于信澳基金组账户交易上述2只股票,趋同交易金额共计240.74万元,趋同交易盈利14.29万元。

四川证监局表示,李某彦的上述行为构成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李某彦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某彦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9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综上,对李某彦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9万元,并合计处以14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