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20日讯继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张大力获刑并遭终身禁业后,新三板挂牌保险中介机构深圳市一正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又迎来新的风波。 

  11月20日,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一正保险补发公告称,公司及云南分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因李云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被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冻结。经查询,截至2024年11月15日,相关被冻结账户余额资金合计为849,135.35元。据了解,被冻结原因是由于劳动合同纠纷所致。

  同时,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一正保险再次因信披不及时向投资者致歉。据了解,此次一正保险自收到相关裁定书后迟到了三个月才补发公告。 

  一正保险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公司对补充上述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涉劳动合同纠纷,合计8个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一正保险在公告中称,由于公司、云南分公司与李云存在劳动合同纠纷,李云向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定,裁定冻结公司及云南分公司679,206.40 元的财产。截至2024年11月15日,已累计冻结公司及云南分公司 849,135.35元。 

  公告显示,目前已被冻结的银行帐户分别涉及到一正保险在杭州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开立的6个帐户,以及一正保险云南分公司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开立的2个帐户,合计8个银行帐户。被冻结帐户涉及金额从几百块到几十万不等,其中最小金额仅有777.11元。

  一正保险在公告中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本次银行账户冻结对公司流动资金暂无重大影响,公司已申请部分资金解冻,将尽快解除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状态并及时披露后续相关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据2024年中报显示,截止今年上半年末,一正保险的流动资产中货币资金约556.34万元。报告期内,一正保险总营收约2078万元,同比增长6.89%,公告称主要原因是受公司加大了业务推广,公司业务量略有上升;营业利润为-32.84万元,同比下降2,636.45%,公告称主要原因是管理费用增加所致。 

  此次补发公告中,一正保险表示,公司已提起上诉,将于2024年11月25日开庭。 

  再因信披不及时向投资者致歉

  公告显示,一正保险于2024年8月13日收到律师转送的《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云0103财保8320号),不过,直到2024年11月19日,一正保险才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关于银行账户冻结公告》。 

  一正保险在随后发布的《关于补发银行账户冻结的声明公告》中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公司对补充上述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加强学习,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转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和准确。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一正保险年内已多次因信披不及时向投资者致歉。 

  今年7月份,一正保险先后补发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并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的公告(补发)》两份迟来的信披公告。 

  据补发公告披露,一正保险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大力公犯单位行贿罪,被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公告显示,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的日期为为2022年4月12日。同时,张大力被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关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发布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 

  当时,一正保险也就补发公告事宜发布相关说明。针对张大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正保险辩解称,由于公司未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导致该事项的进展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张大力获刑,一正保险辩解称,由于公司未及时、完整收到上述相关文书,因此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经主办券商督促并经公司整理相关法律文件后,现予以补充披露。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两份说明公告中,一正保险也曾表示,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