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人民法院:让“小法庭”融入“大治理”
安国市人民法院以“法庭+”模式推进基层法庭建设 让“小法庭”融入“大治理”
近日从安国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该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人民法庭建设,6个基层法庭主动担当作为,贴近基层、融入一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法庭+党建”,筑牢“红色堡垒”。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打造“正义法槌 法护平安”党建品牌,以品牌凝聚力量,赋能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搭建服务基层治理的“桥头堡”,与辖区村镇党支部联动成立“党员先锋队”,在每个法庭立案室设立专门窗口,配备专业接待人员,接通服务热线,解决群众来法院办理涉诉事宜联系不到法官或不知道联系谁的问题。
“法庭+基层社会治理”,绘就新“枫”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凝聚多元力量,在群众和法院之间架起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完善纠纷解决队伍,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贤能人等群体中聘请特邀调解员26人,联合安国市中药协会、苗木协会等建立行业协会联动解纷机制,设立“中药协会调解室”“代表委员调解室”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创新调解模式,创新推出婚姻家事纠纷“1314”调解法,通过“1个反面典型案例、3个必须做到、1个温馨视频感化和4个到位”,让当事人解“事结”,更解“心结”。在调解中,深度挖掘和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强化“示范判决”引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示范判决+司法确认”“合并审理+并案裁定”等模式在处理类案纠纷时的积极作用,明确判决标准,实现“一条标尺”办案,达到“一案解百纷”。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巡回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买卖合同等纠纷,把群众身边的庭审变成别具特色的法治公开课。
“法庭+执行”,延伸审判职能。以“纠纷一次性解决”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庭前沿阵地优势,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再等待,促推当事人主动履行。诉前,利用诉前调解机制,打好“执行预防针”,向当事人释明主动履行的积极效果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促“要我履行”变“我要履行”;诉中,把争议的纠纷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向双方充分解释说明,把法讲透、把理说清,让当事人心悦诚服,进而深入挖掘调解空间,促使当事人即时履行;诉后,做好判后答疑,做到“诉前—诉中—诉后”“法官助理—承办法官—主管院领导”全周期、递进式答疑。搭建多方平台,依托法庭搭建“法庭+执行+基层组织”平台,吸收基层党委政府、派出所、村委会等社会资源参与执行工作,发挥其人熟、地熟、物熟的优势,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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