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覆盖、公平可得、保费合理、保障有效……今年5月,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我国首份普惠保险专门文件——《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普惠保险未来五年的高质量发展勾勒出“路线图”。

  普惠保险在中国已走过十年的发展历程,在覆盖面拓展、产品丰富化以及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我国普惠保险发展仍存在服务广度不够、质量不高、创新不足等问题,保险供给与人民群众保障需求之间还存在较大差距,这也意味着我国普惠保险仍处于启航的关键阶段。

  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保险如何围绕保障民生、服务社会进一步提升可及性、可负担性,确保人民群众买得到、买得起、获赔满意?

  普惠保险发展成效显著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国务院印发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战略规划《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普惠保险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关注;2016年,原中国保监会在《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到普惠保险,要“大力发展普惠保险,开发各种保障适度、保费低廉的小额保险产品”。

  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普惠保险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近日发布的保险业新“国十条”,同样对普惠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城乡基本实现保险服务全覆盖,大病保险已经覆盖12.2亿城乡居民;农业保险已经覆盖农、林、牧、副、渔各个领域,2023年覆盖农户达到1.64亿户次;1305万户次的中小微企业获得了保险保障;近1万个人身险保险产品为4.5亿人次的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了人身保险保障。

  “普惠保险实践已久,成效显著。”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司副司长温燕在近日举办的“2024普惠保险峰会”上表示,进一步提升普惠保险的可及性、可负担性、保障功能和可持续性是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她认为,发展普惠保险需要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基础、市场化运作、政府支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完善监管及考核机制。普惠保险前景广阔,但是探索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之路,需要更广泛、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十年来,普惠保险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覆盖面扩大、产品丰富、服务水平提升。”为推动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首席官王思渺建议,要抓住政策机遇,促进普惠保险发展;要借助数字技术,发展数字普惠保险;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发展合力;要探索商业可持续的普惠保险模式。

  探索可持续发展之路

  普惠保险在以可负担的成本向更多的人提供保险服务的同时,如何构建好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依旧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发展普惠保险不是权宜之计,更不是慈善之举。”大家保险集团原总经理、上海仁达普惠金融发展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徐敬惠在该峰会上表示,发展普惠保险应突破财政税收依赖,更期待凝聚全社会合力。但是,这需要更新普惠保险在理念、模式、政策和评价上的认知,同时着力解决普惠保险发展中的一些基础性问题。例如,要健全普惠保险体系和完善普惠保险评价指标;要鼓励跨界协同、融合发展,用科技手段来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要探索建立普惠保险网络;要发挥行业基础设施的平台作用,用数字化赋能普惠保险实现低成本、高质量运营。

  据宁波市委金融办副主任、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周逸斌介绍,宁波作为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近年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先后创新280多项产品,50多项在全国或全省推广,从理念、认识到体系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生态。不过,他坦言,普惠保险也面临政府投入能否持续、群众获得感不强、市场利益难以平衡等问题。他认为,解决之道在于转变理念,提升保险形象、口碑和产品的可及性;前置服务,通过提供全产品周期的有效服务,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优化机制,探索建立准备金、基金等方式,形成平滑机制,保障产品的可持续性;共创生态,通过政府培育市场、机构优化生态,推动市场自发升级,实现商业的可持续性。

  根据峰会上发布的《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白皮书2024》,普惠保险还面临着供需缺乏交集的挑战。具体说来,在需求端,低收入群体通常风险意识较为薄弱,并且支付能力有限,在遭遇风险时,他们期望获得的首要财务支持并非保险;在供给端,普惠保险产品数量众多、发展亮点纷呈,但规模不大,这使得保险机构缺乏相应的定价数据,难以探寻到合适的商业模式。

  健全农业保险精准理赔

  普惠保险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要提升农民农村的保障水平。推进农业保险提质增效,对于做好普惠金融这篇大文章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

  “农业保险在普惠保险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农业保险为几亿农户提供4.5万亿元风险保障,规模世界第一,并形成了完整体系,其发展经验对普惠保险有借鉴意义。”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财政部国有金融资本运营评价中心原主任胡学好在该峰会上表示,农业保险立足现实,稳步推进,从粮食产品到经济作物,从主产区到其他区域,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自今年开始,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在全国全面实施。9月,我国又扩大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据中国保险业协会统计,2023年,保险业保障农村财产的保险产品共有2267个,提供风险保障7.71万亿元,支付赔款99.39亿元。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农业现状。在农业保险理赔过程中,部分地区的部分保险公司存在“以赔促保”或者“协议理赔”的问题。对此,与会嘉宾建议,应进一步健全保险的精准理赔与监管机制,尤其要在理赔过程中提升农民以及新型经营主体的话语权,例如在定损时吸引乡镇代表、村代表以及第三方参与其中。同时,要加强对农业保险业务的监管,特别是利用信息化系统,防止出现虚假承保以及协议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