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巨丰:重大资产重组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允许
11 月 19 日,新巨丰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项不予禁止,允许实施集中。
公告显示,自本次交易草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境外投资备案及其他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景丰控股已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第3.5条的要求,向纷美包装全体股东发出公告,并根据《收购守则》第8.2条的要求,披露了本次交易最新进展及延长寄发要约文件的最后日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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