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将向低保老人每月发放300元养老服务补贴
本报讯昨天,西城区启动2024年敬老服务月,发布《西城区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办法》,共有政策40余项,涉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老年人住房保障制度、老年人才利用等,进一步提高全区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优待水平。
截至2023年底,西城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32.9万人,占比29.9%,高于全国8.83个百分点,高于全市7.33个百分点。全区80岁以上高龄人口6.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20%。
“人口老龄化发展呈现增速加快、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的趋势和特点。因此我们出台《办法》,为老年人提高生活质量,增添养老保障。”西城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其中,向西城区户籍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同时符合两类条件的,择高发放。
《办法》还针对实施住房保障制度、老年人才资源开发利用等做出详细规定。在实施住房保障制度时,在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符合适老性标准的住房,可对本区户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优先配租配售;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优先帮助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老年人。失能、残疾或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在其住房拆迁安置中,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选择楼层的待遇。
建立老年人才市场或中介机构,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引导老年人在教育、科研、咨询等领域再就业,或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鼓励有关部门在工作岗位和薪酬方面对老年人给予必要的倾斜照顾,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中的作用。
《办法》还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医保定点资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开办养老机构,满足长期患病、术后照护、残障等老年人的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需求。加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合作,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养老床位与就医资源的有效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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