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记者在衡水市妇联获悉,为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市妇联联合衡水市公安局、衡水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出台《关于对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员实施见义勇为褒扬奖励的意见》,鼓励群众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据悉,该《意见》试行一年。褒扬奖励对象为举报或制止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人员和被侵害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除外。褒扬奖励范围包括,发现并报告受害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查实,及时干预避免犯罪行为发生的;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的;及时报告家庭暴力行为,经公安机关查实,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涉及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人员。

《意见》规定,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进行批评教育等处理,未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由妇联予以褒扬或视情况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元至500元。举报或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行为情节严重或报立刑事案件,被县级见义勇为工作协会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按《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褒扬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