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原则上县及县以上区域不允许同一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农险
11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原则上县及县以上区域不允许同一保险公司独家经营,逐步形成县域内以服务能力、农户满意度为导向的适度竞争市场环境。保险监管部门适时对各层级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考评,不符合条件经营农业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停止接受新业务,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采取监管措施或实施行政处罚。财政、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组织的遴选应以基层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为前提。承保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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