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安徽证监局发文指出,安徽星辉睿智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情形:未按规定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在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过程中,未独立开展投资决策,未勤勉谨慎履行管理职责;在合格投资者确认、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方面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从事不符合规定的明股实债业务。

安徽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决定对星辉睿智私募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沈建华作为时任总经理,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被监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图片来源:安徽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