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河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工作。承德市提早部署、提前谋划,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行动。

连日来,承德市消防救援支队双桥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区住建局、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部门深入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检查人员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边警示、边培训的方式,对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进楼入户等问题进行现场清理,提醒居民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警示居民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电动自行车,经常检查电动自行车的线路和插接点,防止接触不良引起接触点打火,在小区醒目位置张贴了电动自行车“四不要”海报。

与此同时,丰宁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其他部门深入阳光水岸、天宇家园、朝阳家园等多个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小区单元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各楼层等区域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占用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及有无“飞线”充电等情况。针对发现违规停放和充电的情况,检查人员要求业主立即收回私拉乱接的充电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至指定停车点,并向业主详细阐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危害性,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针对个别小区未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的问题,检查组以双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相关镇街下发了督办单,督促其及时协调,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

“实验证明,电动车在短路产生火花后到整体燃烧仅需3分30秒。”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起火后产生大量的高温有毒烟气,极易导致人员窒息身亡。“而且,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发生在充电过程中。”

对于老旧小区来说,满足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需求是群众迫切关注的问题,按照《方案》,承德市将把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将督促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提倡“满电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