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缴存职工解决购房资金困难问题,促进承德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4年5月1日以后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录入的贷款,按照此次调整的新政策执行。

文件要求,取消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限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购买二手房的,按照房屋建成年限确定首付比例政策不变。同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双方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

此外,符合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首次申请住房贷款时,二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70万元调整为80万元;二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9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三孩家庭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90万元;三孩家庭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调整为110万元。

另外,4月30日之前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录入的贷款,按照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