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邢台市民张先生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房贷业务,交完首付,还需贷款60万元。由于是单职工家庭,根据政策,他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只有40万元,还有20万元缺口。得益于“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在邢台市全面推行,他提交了组合贷款申请,“如果在以前,60万元都要办理商业贷款,现在算下来能省出10多万元的利息。”

今年5月,邢台市开展讲大局、懂业务、重服务、有活力“四型市直机关建设”活动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全面推出“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同时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户籍地限制,进一步优化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解决了贷款额度不足等实际问题,进一步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过去,职工购买住房只能单独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限额的限制,如果购买的住房价格较高,通过公积金贷款可能无法满足购房资金需求,但推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后,职工可以在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同时,通过商业贷款补充解决资金缺口,既最大限度节约了利息支出,又满足了资金需求。”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为方便职工办理组合贷款业务,在前期流程设计和操作中,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贷款额度测算服务向前延伸至售楼部。确定购房意向后,由置业顾问持有关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办理额度预审。职工只需持申请资料“最多跑一次”。借款人可按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政策规定自由选择贷款年限、自由组合还款方式、灵活提前偿还贷款,极大提升了职工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聚焦提质增效,扩大优惠政策受益面。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签定协议,实现组合贷款业务在邢台市各县全覆盖。截至目前,共为52户家庭发放组合贷款3412.8万元,平均为每户家庭节省利息支出约10万余元,有效减轻了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资金的筹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