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先考古、后出让”

土地出让前先做考古调查并将费用在财政中列支,为企业省时间减负担

企业在拿到建设工程用地后要先申请进行考古发掘?这种情况在邢台市区变为历史。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财政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将考古费用列入土地收储成本的通知》,自2024年10月9日起,将邢台市区范围内收储地块考古调查、勘探、发掘费用在财政中列支,由原来的企业拿地后申请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变为土地收储前开展,实现了“先考古、后出让”。

长期以来,建设工程用地的考古都是在拿地后、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依法申报,个别项目在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地下遗存,不得不搁置项目等待考古发掘结束,因耗时长影响项目建设。针对这一问题,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文广旅局、市财政局多次开会研究讨论考古环节前置和费用列支问题,积极破解制约建设项目落地的体制机制障碍,方便企业早开工早建设。

“在全省率先推行考古前置,做到建设项目‘先考古、后出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方春生说,企业拿地后即可开工,预计可为企业节约2个月开发时间,年均为企业减负300万元以上。今后,该局将深入贯彻‘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严格遵循有利于项目基本建设、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原则,在全市推广这一做法,不断降低企业前期运营成本,让企业拿地即开工,形成项目建设与文物保护双赢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