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产品和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
11月14日,来自金融监管总局官网信息,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切实提升老年人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强调,强化行为管理,保护老年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指导意见》指出,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践行尊老爱老敬老理念,关心老年人需求,积极主动推出面向老年金融消费者的实事举措。要加强员工适老化服务培训,完善培训内容,加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常见困难、预防提示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培训,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鼓励各金融机构通过总结服务案例、加强同业信息分享等方式,持续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能力。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产品和金融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在向老年人推介金融产品时,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沟通、讲解和分析,要充分了解老年人风险认知、风险偏好、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更加审慎地开展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进一步做好风险提示,并按要求做好回访。要加强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在进行“双录”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保障老年人接受录音录像的便捷性。鼓励各金融机构建立合理的服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老年人产品销售过程的监督保障。
牢固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指导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要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机制和保障措施,规范产品和服务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等政策,综合运用多种安全防护手段和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增强安全保障。要通过安全测试、监管检查、漏洞通报和问题处置等方式,持续加强技术监测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
在处理消费投诉方面,《指导意见》表示,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老年金融消费者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做好老年金融消费者消费投诉的处理工作,不得出现相互推诿、敷衍等行为。加强对老年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和考核,强化投诉分析和溯源整改,不断改进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