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石家庄市区2024年第二批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开始办理入住,办理截止时间为11月4日。保障家庭可按照《石家庄市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的时间要求,办理入住手续。

  据了解,本次配租房源均为腾空清退的空置房,分布在64个小区共1106套。分配对象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取得住房保障资格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配租房源分为三类户型,其中60平方米以下的为A类户型,面向全体保障家庭配租;60—80平方米的为B类户型,面向保障家庭人口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80平方米以上的为C类户型,面向保障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实现了大面积房屋多人口家庭居住的合理配置。

  据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已经分配到房的市民可前往通知单载明的地点办理,办理时间为8:30—11:30,13:30—17:00。办理时,需携带《石家庄市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承租人及保障人口1寸照片,每人2张;承租人本人河北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注意的是,低保、低收入家庭由本人或委托人持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其他家庭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入住手续,家庭成员代办的提供相关证明,其他人不得代为办理。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11月4日后仍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自动放弃的家庭2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入住公租房的家庭要严格遵守公租房使用规定,公租房不得转租转借,不得改变用途,一经发现有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行为,将立即收回住房,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记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为87051151。